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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10-27   点击数:

10月26日下午, “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我校第三会议室举行。陕西省民宗委民族一处处长张岩松、副处长阙浩,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副部长白莹出席授牌仪式。校党委副书记袁也主持授牌仪式。

会前,校党委书记赵万东会见了张岩松一行。

袁也代表学校党委感谢陕西省民宗委、省委教育工委长期以来对学校民族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指导,并对张岩松处长一行莅临我校举行授牌仪式表示欢迎。他介绍了学校近年来建设和发展情况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他表示,学校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师范院校服务地方的职能,高质量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会上,白莹宣读了《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张岩松为我校授牌,校党委统战部负责人接牌并作表态发言。

张岩松对我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表示祝贺,肯定了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希望学校用更大的热情、更多的精力、更务实的举措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他强调,一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制度机制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培养和发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三要把凝聚人心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各族师生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